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条件

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条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5)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6)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7)属省级审批权限范围:征占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需省发改委批准立项或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需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或核准、备案的征占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省级需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



上一条新闻:>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及设施验收
下一条新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
| 发布时间:2018.12.20    来源:    查看次数:

在线客服

客服01  
产品咨询  
水土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