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构建湖泊保护“六大体系

湖北省构建湖泊保护“六大体系

省委、省政府将湖泊保护纳入全省“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我们据此确立了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为抓手,以工程建设和依法管理为基础,以湖泊保护和防洪保安为重点,着力构建湖泊保护“六大体系”。

——构建科学的规划体系。编制完成并报省政府批准印发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启动《退垸(田、渔)还湖总体规划》《一湖一策》编制工作;完成了18个3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水利综合治理规划;督导各市、县推进湖泊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编制,为湖泊保护与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构建严格的责任体系。按照《条例》规定的湖泊保护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向全省公布了755个湖泊的湖长和湖段长;报省政府批准并印发了《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每年坚持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发布《湖泊保护与管理白皮书》,向全社会公告湖泊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构建完备的工程体系。通过多年建设,平原湖区沟、渠、闸、站工程体系基本建立,除少数区域外,排涝能力基本达到十年一遇标准。我们还结合2016年“98+”汛情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积极争取将52个易涝地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国家水利部、发改委、财政部《加快灾后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总投资额55亿元。

——构建规范的管理体系。完善湖泊工程调度规程和各种防汛预案;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推进湖泊勘界立桩和划界确权,勘界立桩39800处,推动湖泊保护和湖泊工程维护、管理的规范化。

——构建健全的法治体系。细化《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印发了《关于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湖泊监测与巡查月报制度,省直五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湖泊保护志愿者服务制度。同时,加强湖泊保护巡查监管,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5年来,共开展巡查1.36万人次,查处涉湖违法案件143件。构建高效的监控预警体系。建立了湖泊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印发了《湖泊及涉湖闸站信息化指导意见》,初步实现监控预警、防汛调度、运行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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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14    来源: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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