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工作

——调查与勘测新规定
针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实地调查、勘测不够,影响到水土保持方案的可实施性,《技术标准》增加了调查与勘测的专项规定,更加强调和注重因地制宜、因害设防。
1 项目及项目区调查与勘测
  《技术标准》明确了项目调查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工程投资、工期安排、拆迁或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生产期弃渣及处置方案等,项目调查方法采用收集资料与实地调查,也就是必须到实地进行调查,掌握实际情况。
   工程占地的调查、分析评价中明确要求根据项目组成和施工组织,统计项目占地面积、性质、类型,并进行现场复核,经分析、复核,水土保持方案对工程占地有调整的应加以说明。如果不到现场,很难全面、准确地测算工程实际占地情况。
   土石方平衡的调查、分析中明确要求根据项目组成和施工组织,分区统计并复核土石方挖方、填方、借方(说明来源)、余方(说明去向)量和调运情况。经调查、复核,水土保持方案对工程土石方量有调整的应说明。
   《调查与勘测标准》中提出了对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取料场区、交通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建区等各个分区进行调查的规定,调查范围包括工程占地范围及周边影响区,调查内容主要是工程布置、占地、土石方、植被、土壤、周边设施、环境等,并规定应进行弃渣场地质勘察及试验。调查工作的底图比例尺规定为1200015000
2 项目区调查与勘测
   《技术标准》规定的项目区调查内容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项目区调查采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项目占地范围内表土层厚度应进行量测。项目区调查应采用不小于150000的地形图,水文、气象数据应采用近期资料,系列长度宜在30年以上。
   自然概况调查中地形地貌调查内容增加了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地面坡度、高程和地表物质组成;地质调查内容增加了项目占地范围内的地下水埋深,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情况;水文调查中增加了涉及河(沟)道的弃渣场应调查相应河(沟)道的水位、流量及防洪规划等相关情况;
    气象调查中明确了调查内容及长系列资料;土壤调查中增加了项目占地范围内表层土壤厚度、可剥离范围及面积等;植被调查中强化了当地主要乡土树草种及其生长情况和林草覆盖率等。这些自然环境条件的调查,都是为了增强水土保持方案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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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1.22    来源: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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