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水利部发布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
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0〕28号),对于
水土保持监测与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最新要求,可归纳为4个重点内容:
1、完成2019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审核,开展2020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
2、加大无人机、移动终端在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中的应用;
3、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监督、监测、治理数据,及全国、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数据库建立;
4、组织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进前期工作立项。
1 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成果应用 重点信息: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通知原文:完成2019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审核并发布,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及时定量掌握全国各级行政区、
重点区域、七大流域及主要支流的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和动态变化。深入开展监测成果分析和挖掘,及时将成果应用到水土保持管理各方面,提升监测支撑能力。
任务对象:水利部、流域机构、省级主管部门
任务内容:
1、完成2019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审核并发布;
2、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3、深入开展监测成果分析和挖掘,提升检测支撑能力。
2 加大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力度 关键词:无人机、移动终端、信息化应用 通知原文:全面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推动生产建设活动常态化全过程监管,加大无人机、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在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
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要求 落实文件:办水保〔2019〕198号文件
监管时段:生产建设活动全过程 技术手段:无人机、移动终端 应用场景: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延伸阅读:《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9〕198号)对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信息化应用的要求: 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验收核查的现场检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部直属有关单位都要利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准确核定弃渣场位置、弃渣量、防止责任范围及防止措施是否符合审批的
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有条件的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应积极采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原文 3 规范水土保持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 关键词: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 通知原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及时完整录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等相关数据,建立全国和省级的水土保持数据库,开放信息系统库表结构和数据交换接口,实现各级水利部门和系统内外信息共享。 重点1:及时完整录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等相关数据 任务对象:流域、省、市、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任
务内容:数据录入 重点
2:建立全国和省级的水土保持数据库 任务对象:水利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任务内容:建立数据库
4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优化调整前期工作 关键词: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可行性报告 通知原文:
研究论证提出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局的思路原则和优化调整方案,组织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进前期工作立项。
研究探索建立监测仪器设备计量检测认证制度。
任务内容: 1、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工程建设可行性报告。
2、研究探索建立监测仪器设备计量检测认证制度。